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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元旦开始实行

                                            1月2号(二)大伟热线
                                              编辑、主持:路杰


 每天帮您多一点,这里是大伟热线,听众朋友,司机师傅,大家下午好,我是路杰,很高兴能够与您相约在2007年第一期大伟热线节目当中,每到年终岁尾啊,不管是单位也好,个人也罢,都有总结过去,展望未来这样的习惯,而我们政府呢,在这样一个辞旧迎新的时候除了总结与展望以外呢也会借此时机适时出台或者是实行一些法律、条例、办法,从而呢规范、促进我们的发展。今天大伟热线我们就要从这些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刚刚推出或实行的条例、办法说起。
 从2007年元旦起,我国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条例》规定,载客汽车的年税额被规定在60至660元之间。    车船牌照税以前只针对外企以及外国人征收,且税额已55年未调整;面向国人和国内企业的车船使用税税额,也已经20年没有调整。据悉,两税额已经明显偏低,并且内外两种税既不符合简化税制,也不符合WTO有关国民待遇的要求。所以,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开征车船税以取代原车船使用牌照税和车船使用税。   《条例》规定,今后载客汽车(包括电车)的年税额为每辆60至660元;载货汽车的年税额为按自重每吨16至120元;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的年税额为按自重每吨24至120元;摩托车的年税额为每辆36至180元;船舶的年税额为每净吨3至6元。包括私家车在内的各种车辆的具体缴税标准,则由各地省级政府另行确定。      据了解,与原来的使用税税额相比,车辆税额的高限标准则提高了1倍左右。     在减免税方面,《条例》规定,为了公平税负,我国取消了对经营性车船(如工程船)、使用财政经费的单位(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自用车船免税的规定。另一方面,为照顾低收入群体,该条例将非机动车船(不包括非机动驳船)、拖拉机和捕捞、养殖渔船,全都列入免税范围,并授权省级政府可以对城乡公共交通车船给予定期减、免税。      多年来,我国车船使用税征管难度一直较大。《条例》对此作出明确规定,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依法代收代缴车船税。
 (宣)        刚刚我们在节目中说到了从2007年元旦起,我国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接下来,我们在来说说国务院12月30日授权新华社发布的将于2007年4月1日起施行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在降低诉讼费用交纳标准方面作了多方面的规定。这将大大缓解一些老百姓反映强烈的“打不起官司”难题。    《办法》作出的六项规定是:将财产案件收费比例的起点由现行的4%下调为2.5%;取消其他诉讼费和执行实际支出费用,实行先执行、后收费;将离婚案件涉及财产分割不另行收费的最高限额由财产总额不超过1万元调整为不超过20万元;行政案件不论是否涉及财产一律按件收取案件受理费;当事人申请撤诉、调解结案或者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同时这个办法还明确了“缓、减、免”交诉讼费具体情形    【缓】 《办法》明确,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缓交诉讼费用:追索社会保险金、经济补偿金的;海上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请求赔偿的;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法律援助的;确实需要缓交的其他情形。      【减】 《办法》明确,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减交诉讼费用: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属于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的;社会福利机构和救助管理站;确实需要减交的其他情形。《办法》同时规定,人民法院准予减交诉讼费用的,减交比例不得低于30%。      【免】 《办法》明确,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免交诉讼费用: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    《办法》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受理费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办法》还规定,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受理费10元。     根据《办法》规定,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受理费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对于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办法》规定,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受理费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办法》还规定,以调解方式结案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追索劳动报酬案件可不预交案件受理费;当事人不得单独对法院关于诉讼费用决定提起上诉;执行案件的申请费实行“先执行、后收费”。    同时这个《办法》还规定,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全额上缴财政,纳入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诉讼费用的交纳和收取制度应当公示。同时,还应当向当事人开具缴费凭证,当事人持缴费凭证到指定代理银行交费。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根据目前各地法院案件管辖的标准和实际情况,《办法》施行后人民法院尤其是基层法院的诉讼收费将会减少。      为了避免对法院特别是基层法院经费保障工作产生大的冲击,最高人民法院已商有关部门研究具体解决办法。同时,申请财政部加大中央财政的转移支付力度,对部分法院因诉讼收费标准降低造成的困难给予专项补助。
 (宣)
 这里是每天帮您多一点的大伟热线,欢迎大家继续收听,接下来我们来听听咱们淄博的一位的哥到咱们临近的潍坊市加气的一段经历:
 (1231潍坊)
 听了这位司机师傅这一番话,我们再回头想一想,前一段时间,咱们淄博车用天燃气资源相对紧张时,我们淄博的出租司机之间因为加气产生的一些矛盾时,不知道大家是什麽感觉,我是感觉到脸红啊,同是司机,同是一方水土养的一方人,我们的差距可不能太大呀!
 其实让咱们淄博的的哥的姐们脸红事还不只是这个,我们再来听听这位乘客的反映:
 (1231逃跑)
 大过年的,路杰呢也不想因为这几个咱们出租车司机队伍中的害群之马说得太多,扫得大家的兴,路杰呢只是想通过这些来提醒大家,同时的也是鞭策自己,希望你我他在刚刚到来的2007年里无论是在哪一方面都能够有所进步,有所提高。只有这样我们才不至于被不断年进步的社会所淘汰。
 (宣)
 欢迎继续收听《大伟热线》。接下来的时间,让我们回顾一下,高青县交警大队有关负责人走进我们交通文艺广播直播间时,针对听众朋友咨询的热点问题,有关负责同志进行的解答:  
  (录音:1002高青2)
       (宣)
 好,今天的《大伟热线》就到这里。提醒大家,我们节目的首播时间是下午的4点,重播的时间是晚间11点30分,我们的热线电话是3176565、3176565。
  同时,如果您在法律方面遇到了哪些问题,或者希望了解哪些方面的法律法规,欢迎您拨打我们的热线3176565、3176565告诉我们,我们会在每周六的《大伟热线》——律师说法周末特别栏目中邀请律师给大家作出解答。
  关注交通,关注司机师傅的生活,好,听众朋友、司机师傅,我们明天同一时间再会!

发布人:交通部 2007-1-29 11: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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