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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城市道路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


本台记者 张铭 2006-3-3 16:19:00

本台记者张铭、通讯员刘永辉报道:
    为全面提高城市道路管理水平,市城管部门近日出台淄博市城市道路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规定,主要道路两侧大型立柱式广告、灯箱广告、楼顶广告、围挡广告要设置合法、有序,统一规范;店铺牌匾统一标准,一幢建筑统一形式、统一位置设置,做到一店一牌,店前无摆放活动广告。所有户外广告保持完好、整洁、美观,无安全隐患或破损;各类建筑物、构筑物上无乱贴、乱画、乱写、乱刻现象,沿路门窗玻璃上无乱张贴的广告画面、文字,清理的乱贴乱画没有形成二次污染;无过街横幅,无沿街擅自设置的各类条幅、彩旗、充气物及其它悬挂物。
道路两侧各类建筑物、构筑物保持原规划设计要求,无违反规划私搭乱建、破墙开店现象;临街施工工地严格按要求进行围挡、标识,无扬尘、抛撒物和乱堆建筑材料等现象;各类市政设施功能完好无损,无擅自挖掘道路、侵占道路施工现象;绿地、雕塑、景观保持完好,无非法占用绿地、擅自砍伐树木、毁坏绿地现象。
经营摊点无店外经营、占道经营、探头市场、乱摆摊点、露天烧烤行为;沿街商店落实“门前三包”,店外周围卫生整洁,无摆放货物、商品现象;沿街各类维修点、洗车点进店经营。
机动车、非机动车无占用车行道、人行道现象;摩托车、非机动车车架定位或划线停放,停放位置布局合理、规范,车辆停放井然有序。
有关部门将在2月到4月在城市建成区内确定样板路段,制定整治方案,组织力量按照道路管理标准进行集中整治,力争各项内容达到管理标准。年内90%的主干道、70%的次干道和50%的背街小巷达到标准要求,2007年所有道路实现标准化管理。


【张铭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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