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市新闻 > 正文  

我市将开展争创“十佳消费维权单位及个人”活动


本台记者 汪强 2006-3-17 16:47:00

 

本台记者汪强、通讯员苑伟报道:

为进一步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消费维权工作,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近日,市政府发出通知,要求以创建安全放心消费城市为目标,开展争创“十佳消费维权乡镇和村居”、以及“十佳消费维权单位及个人”评选活动。

开展争创“十佳消费维权单位及个人”活动,目的是通过整合社会维权资源,完善行政监管、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体系,实现“食品安全无忧、日常消费无虑、重要农资无患”的目标。

据了解,这次活动将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进行。在各单位自行申报的基础上,结合日常抽查暗访及参评单位和个人的考核验收情况确定名单。“十佳消费维权单位及个人”还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并于200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期间进行隆重表彰。

 

 

 

 


【汪强 编辑】
 【评论】【 】【关闭
相关链接

  • 200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举行 [2006-3-12]

  • 热 点 专 题

    各 项 服 务
    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