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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旻斐、通讯员张恒隆从今天(5、16)召开的全市卫生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我市将依法严肃查处发生在卫生行业的重大商业贿赂案件,依法惩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遏制商业贿赂蔓延势头。 结合我市卫生实际,这次集中治理的5项重点行为,一是医疗机构的负责人及有关工作人员,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活动中,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回扣的行为;二是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在临床诊疗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提成的行为,以及利用职务之便,通过做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的兼职代理商,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三是医疗机构接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不按照行政事业财务会计制度明确如实记载、私设小金库、用于少数人私分的行为。四是医疗卫生机构有关人员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医院转制、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的行为;五是卫生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利用权力,在医药购销和工程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的行为。 同时规定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探索建立行贿企业的“黑名单”制度,将有关情况报市卫生局。凡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坚决取消其在全市范围内参加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招标投标的资格两年,医疗机构一律不得采购其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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