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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2月18号,淄博市姜玉坤眼镜公司一纸诉状把淄博直通车眼镜超市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起诉的理由是“直通车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采取向消费者提供虚假信息、做虚假广告等不正当竞争手段争取顾客。” 一方是以低价格竞争策略搅动淄博眼镜市场的业界新秀,一方是创立14年已在17个省市创立130多家连锁店的业界龙头老大,这场官司因此引人注目。 谁是谁非?众说纷纭。请听本台记者张铭的报道:一场眼镜之战的背后 今天播出第一篇: 【以下成品】 “006:我们也不是因为他价格低起诉他,我们起诉他是因为它广告里面有一句话说得是十分不恰当的,已经违反了法律,已经欺骗了消费者,不公平的竞争,所以说我们要起诉他。” 5月15号,面对记者的话筒,姜玉坤眼镜公司董事长姜玉坤说出了上面这段话。这一天,法院正式开庭审理了姜玉坤状告直通车一案。 事情的起因缘于淄博直通车眼镜超市有限公司的几则广告。2006年1月13号,淄博直通车眼镜超市有限公司高调进入淄博市场,随后在淄博媒体上打出了这样的广告:眼镜直通车全方位节约成本,以低价销售眼镜。在广告中,直通车声称,自己销售的眼镜之所以便宜,是因为自己采取各种手段降低成本。月租每平方米只有几十元,而其他旺街旺铺月租有每平方米2、3000元;引进厂家直销,节省40%到50%的进货成本;在广告中,直通车还声称现时眼镜价格昂贵,是因为附加的各种商业费用过于昂贵,传统的眼镜店采用旺街旺铺的经营模式,“一间50平方米的旺铺,每天的费用就有5000元到7000元。” 正是因为这几则广告,引起了姜玉坤眼镜公司的不满,直至对簿公堂: (同期)“006:他说,沿街的旺铺50平房一天的费用要5000到7000块钱,在淄博市、在山东省的青岛和济南也找不出这么贵的房子,因为我们在(济南)泉城路上就有店,泉城路大家都知道是金街,也没有达到他说的这个水平,所以说他的宣传是虚假的,我是站在我们沿街经营户的立场上,为了维护我们沿街经营户的利益,才出来起诉他,他已经攻击了我们所有沿街经营户,不光是眼镜行,因为他说沿街旺铺就是因为房租高,增加了消费者的负担,其实并不是这样的,他是在说假话,所以大家都应该来起诉他,维护公平和公正。” 姜玉坤公司认为“直通车”的做法违反了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直通车”在广告中的宣传虚假,误导消费者,同时也损害了同行业竞争者的权益,姜玉坤公司在诉讼请求中要求“直通车”赔礼道歉并赔偿自己经济损失人民币6万元。 “我们合法经营,没做违法的事情,为什么要起诉我们?”面对法院的开庭传票,淄博直通车眼镜超市法人代表孙晶萍一肚子委屈: (同期)“002:我们以质量好,价格低来赢得消费者的认可,以前消费者戴不起眼镜,从开业以来,经营状况一直很好。这个事情就是突然来到的,开始的时候就是不会想到会被人告,我们是合法经营者,我们又没做什么违法的事情,又没做什么损人利己的事情。就是说,根本就没想到,到接到状纸的那一天,我就感到非常的惊讶。” 那么这场官司究竟是因何而起,他的背后真的是几则广告的用词之争这么简单吗?
文件名:眼睛之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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