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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局通告,严禁非法安装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


本台记者 张铭 2006-12-26 11:24:00

本台记者张铭报道:
近期社会上有传言说:国家将放开个人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限制。记者从市广播电视局有关部门了解到,这类消息纯属谣传,根据国务院第129号令《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第九条明确规定:“个人不得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有关部门提醒广大市民不要相信谣言,同时欢迎积极举报非法安装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行为。举报电话是:6212008,6212212。


【张铭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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