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窜团伙“嫌贫爱富”,窜到高青:裁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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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台记者 邵伟 2007-4-5 15:0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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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窜团伙“嫌贫爱富”,窜到高青:裁了 本台记者邵伟、通讯员芦艺汀、崔海涛报道: 一个以王某为首的四人流窜抢劫、强奸犯罪团伙,在本地作案多起后,总觉得抢得的钱少,认为本地人没钱,不如高青县人富,便窜到一百多里地外的高青作案,没想到在高青县仅作案一次就被高青警方找上门来。4月5号,王某等四人被正式批捕。 王某现年25岁,是惠民县李庄镇人,在滨州市某黑鱼馆打工,2006年10月初的一天晚上,同在黑鱼馆打工的同乡刘某由惠民县返回黑鱼馆的途中,见路上有个骑自行车的单身女青年,遂起歹念,将女青年身上的一部手机抢走。第一次作案得手,并没有意识到这是犯罪,反而当作发财经验,与同在黑鱼馆打工的另外两个同乡熊某、巩某进行“探讨”。他们在多起作案中,除了对受害人抢劫,每次都对柔弱的女受害人实施奸淫。在惠民县先后作案10多起,这伙人便筹划到高青县作案。2006年12月20号,他们在高青县县城抢劫一位女士现金20元和诺基亚手机一部,扬长而去。 案发后,高青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和县城派出所抽调精干民警参与破案。经过对现场犯罪分子留下的蛛丝马迹,和多方调查取证,终于发现破案线索。民警远赴滨州,先后将王某、巩某、熊某、刘某抓获,四人供述自2006年10月以来,他们或两人一伙、或三人一帮窜至滨城、惠民、高青等地抢劫、强奸作案20多起。 经高青县公安局提请,4月5号,高青县检察院对王某等四名犯罪嫌疑人正式批准逮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