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台记者张铭报道:为确保生育保险待遇的按时足额发放,杜绝克扣挪用现象的发生,进一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今年以来,我市在市直管企业中开展了生育保险待遇社会化发放试点工作。为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我市抓住发放程序设计这个关键点,针对生育保险待遇领取周期不长、绝对人数和平均人数多、增减变动频繁的特点,依托“核心平台二版—生育支付子系统”,扩充完善社会化发放程序模块,在不断修改完善的基础上,4月份实行了首批生育保险待遇的社会化发放试点。目前,已有200名职工通过社会化发放按时足额领到了生育保险待遇。全市试点工作将于8月份全面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