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出租车企业信誉质量考核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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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台记者 刘江帆 2007-11-20 10:2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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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台记者江帆、通讯员孙保国报道: 记者市交通局了解到,从明年起,我市将实施淄博市客运出租汽车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对出租车企业进行质量信誉考核,只收管理费但不管理的出租车公司将被逐步淘汰。 考核将从企业基本情况、营运安全服务、社会责任、社会评价等指标对出租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实行记分制,出租企业质量信誉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别用A A A级、A A级、A级和B级表示,年内考核为B级企业,由许可机构对其通报批评,下达整改通知书,并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连续两年考核为B级的企业,由许可机关按照企业出租汽车总数的5%指标撤销《道路运输证》,不予更新,其指标由政府重新配置,质量信誉级别高的企业将得到实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