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家燃煤企业立下军令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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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台记者 刘江帆 2008-1-14 18: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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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江帆报道: 日前,在我市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污染治理工作会上,华电淄博热电有限公司、山铝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淄博大成热电有限公司等38家燃煤电厂“当家人”签字画押,向社会郑重承诺:保证按时完成二氧化硫治理任务,为改善全市环境质量,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尽到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逾期完不成,自愿接受处罚和“一票否决” 据了解,今年是我市节能减排的攻坚年,节能减排任务十分艰巨。这38家燃煤电厂是影响空气环境质量中二氧化硫指标的主体排放源。按照全省“十一五”二氧化硫减排目标,我市2007年、2008年的二氧化硫排放量必须每年削减8%,因此,全市燃煤电厂必须不打折扣地按时按量完成各自的二氧化硫治理任务。 这份由环保部门监督执行的企业二氧化硫减排承诺书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了规定:一是对无脱硫设施的燃煤锅炉,220吨每小时以下的,确保今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二氧化硫治理任务,220吨每小时以上的确保9月底前全部完成二氧化硫治理任务。二是企业完善循环流化床锅炉脱硫剂“自动添加、自动计量和自动监控”设施,今年2月底不能实现二氧化硫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6月底前必须增建炉后烟气脱硫设施,所有企业今年3月底前确保完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与省、市环保局联网。三是加强对二氧化硫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凡不能按期建成脱硫设施或不能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自今年7月1日起至奥运会结束一律实施停产。四是凡不能按时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二氧化硫治理任务的企业,自愿接受处罚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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