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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台记者张铭、通讯员徐宏祥、张赵明、翟茜报道: 春节在即,为了保证让农民工过上一个祥和、快乐的春节,淄川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加大劳动监察力度,及时解决拖欠工资案件,确保农民工拿薪回家过年。 2008年1月30日,淄川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接到该区一家陶瓷有限公司职工蔡秋林等7名职工反映单位拖欠其工资案件后,立即对该企业展开调查进行处理。经过向企业、职工了解反复核实情况属实后,淄川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当即向该单位下达了责令改正指令书,责令其限期支付职工工资。同时,对企业负责人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当该企业负责人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后,当场支付了职工工资3万多元。职工在投诉2天内拿到了拖欠的工资,喜上眉梢,很感激地说:“现在我们可以安心回家过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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