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对环保工作实行百分制考核,不满70分“一票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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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台记者 刘江帆 2008-3-17 12: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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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江帆、通讯员张军报道: 近日,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就环保工作目标责任制实行百分制考核,对考核分数在70分以下的区县实施“一票否决”, 对完不成COD、SO2、氨氮、可吸入颗粒物等四个主要约束型指标的,除实施“一票否决”外,还将对有关区域实施“区域限批”。 我市主要从“环境质量、重点工作、环境管理”三个方面对各区县进行考核,其中“环境质量”占25分,包括主要污染物减排、城市空气质量、河流出境断面、环境噪声、城市饮用水指标等情况;“重点工作”占45分,包括新一轮碧水蓝天行动计划年度工作任务、生态区(县)建设年度工作情况;“环境管理”占30分,包括环保行政许可、环保专项行动、环境执法监察、环境信访、环境宣传、污染减排管理、环保机构建设及乡镇(办)环保工作开展等情况。同时,在此基础上根据综合表彰奖励、通报批评、污染源普查应用、点源治理等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最高10分的加减分。 据了解,此项考核由市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实施,市环保局牵头组织具体考核工作。采取月月有通报、半年一考评、年终总考核的方式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按照综合得分进行排序,作为奖惩依据,对考核分数在70分以下的实施“一票否决”;对未完成COD、SO2、氨氮、可吸入颗粒物等四个主要约束型指标的实施“一票否决”,并对有关区域实施“区域限批”。对违反法律法规的人员依法依纪进行处理;对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环境事故或严重干扰正常环境执法的人员,依法追究责任。同时,还将把考核结果在全市进行通报,并纳入市目标管理考核体系,折算成相应分值,作为年终全市目标管理考核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