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第一次环保专项行动第二次督导情况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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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台记者 张铭 2008-3-26 16:0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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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台记者张铭、通讯员张军报道: 市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今天(26日)通报了2008年第一次环保专项行动第二次督导情况。此次督导共检查企业422家,发现违法企业13家,占检查企业的3.1%。 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碳酸钙企业总体治理进展缓慢,半数企业没有环保审批手续,治理的标准不高,仅有少部分企业能够达到初步标准要求。张店区湖田镇大德垃圾处理厂严重污染周围环境;群龙工贸公司配煤厂无任何环保配套设施;上湖村东南石灰拌料厂粉尘无组织排放严重。张店区南定镇淄博骏旭建陶、淄博普朗米建陶、淄博亿达建陶、淄博万达建陶、淄博加斯特建陶、淄博风度建陶;淄川区双杨镇雅迪建陶等7家企业环保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淄川区双杨镇淄博新博陶瓷有限公司未经环保部门预验收擅自投入生产。桓台县果里镇淄博三威化工厂未经环保部门许可长期试生产,厂区内管理混乱,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城市管网,COD超标24倍。齐林傅山钢铁有限公司炼铁厂冒黑烟严重。 有关部门决定对没有环保手续的碳酸钙企业一律予以取缔关停,有手续的碳酸钙企业必须经环保验收合格后,方可生产,并逐步向碳酸钙集中区搬迁。对没有环保手续的碳酸钙企业一律不予补办环保手续。对严重污染周围环境的大德垃圾处理厂予以取缔,对无任何环保配套设施的群龙工贸公司配煤厂督促搬迁,对上湖村东南石灰拌料厂予以取缔。责令淄博骏旭建陶公司等7家企业立即恢复环保设施正常使用,依法予以顶格处罚。责令淄博新博陶瓷公司、淄博三威化工厂立即停止生产,依法顶格处罚。依法对齐林傅山钢铁公司炼铁厂予以顶格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