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三项措施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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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台记者 刘波 2008-4-22 16:1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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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台消息: 沂源县积极制定三项措施加强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确保完成新一轮的碧水蓝天行动计划任务和“十一五”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 沂源县环保局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防止产生新的污染。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城市规划、布局不合理,没有成熟治理技术,没有环境容量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严格执行有关建设项目分类、分级管理规定,不越权审批和降低建设项目环评等级。2008年一季度审批建设项目15个,验收建设项目6个,拒批项目5个。 同时,沂源县加大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执行力度,坚决遏制未批先建。对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擅自开工建设,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将坚决予以关停;对于符合要求的项目,责令停止建设,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将给予行政处罚。严格项目验收标准,对达不到审批时环保要求的项目,坚决不予验收,促使企业加大治污投入,提高治污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