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频道领导 新闻采访部 新闻编播部 综艺节目部 广告部 本网动态 频道简介 广告推介 节目时间
当前位置:首页>> 本市新闻—第21093篇文章>>正文
怕人“滋事”先“找事” 将人重伤被刑拘
2008-5-12 14:44:00 本台记者 邵伟

怕人“滋事”先“找事”  将人重伤被刑拘

本台对记者邵伟、通讯员芦艺汀、樊利峰报道:

身为歌舞厅老板的李某,为防止有人“滋事”闹他的场子,竟召集社会无业人员将滞留在歌舞厅的刘某砍致轻伤。512 ,李某被高青县公安局县城派出所依法刑事拘留。

李某现年45岁,是县城一家歌舞厅的负责人。李某经营有方,生意红火,但他也知道,经营公共娱乐场所,接触闲杂人员也多,最怕有人找茬“滋事”砸他的场子。428号晚上,刘某因为业务关系,请几位客人到李某的歌舞厅练歌,练到午夜12点还不肯离去。李某催刘某结账,想劝他离去。谁知,刘某和客人正玩的高兴,李某一催,刘某觉得是李某当着客人的面给他难看,为此,两人发生争执。李某非常生气,误认为刘某来“滋事”,为给刘某点颜色,当即召集来几名社会无业人员,将刘某等人围住殴打,混乱中,刘某身中数刀,被人用刀砍倒在地。县城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刘某倒在血泊中,急送医院救治。后经法医鉴定,刘某的伤为轻伤重型。

在这起案件中,李某作为歌厅负责人,负直接刑事责任,被刑事拘留。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关键词:公安】【邵伟 编辑】
 相关新闻
  • 西二路铁路立交桥施工调流 [2008-5-12]
  • 全省公安机关反劫制暴战术谈判技巧专业训练班在淄博警察训练基地举办 [2008-5-12]
  • 民警热心相助 13岁少女终落户 [2008-5-12]
  • 周村区在公安系统组织开展奥运英语强化培训活动 [2008-5-10]
  • 淄博市8个刑事科学技术室全部通过公安部等级评定验收 [2008-5-9]
  • 房子的户口怎么办? [2008-5-9]
  • 乱倒废渣谁来管? [2008-5-9]
  • 发射塔有危害吗? [2008-5-9]
  • 省公安厅发布通告 对消防违法行为将依法严处 [2008-5-8]
  • 外出务工想变“年轻化” 冒他人办身份证被罚 [2008-5-8]
  • 淄博新闻广播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淄博新闻广播或淄博广播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频、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淄博新闻广播或淄博广播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淄博新闻广播或淄博广播网”,违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淄博广播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方式: 电话:0533--6212351

    top
    blank Copyr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 2007-2010 www.zbradio.com/1143 版权所有:淄博广播网
    淄博新闻广播网由淄博人民广播电台和淄博时空联办 设计制作:张铭 Email:zbzhangming@163.com
    地址:山东淄博张店华光路广电大厦17F 邮编:255008
    鲁ICP备050453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