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人“滋事”先“找事” 将人重伤被刑拘
本台对记者邵伟、通讯员芦艺汀、樊利峰报道:
身为歌舞厅老板的李某,为防止有人“滋事”闹他的场子,竟召集社会无业人员将滞留在歌舞厅的刘某砍致轻伤。5月12号 ,李某被高青县公安局县城派出所依法刑事拘留。
李某现年45岁,是县城一家歌舞厅的负责人。李某经营有方,生意红火,但他也知道,经营公共娱乐场所,接触闲杂人员也多,最怕有人找茬“滋事”砸他的场子。4月28号晚上,刘某因为业务关系,请几位客人到李某的歌舞厅练歌,练到午夜12点还不肯离去。李某催刘某结账,想劝他离去。谁知,刘某和客人正玩的高兴,李某一催,刘某觉得是李某当着客人的面给他难看,为此,两人发生争执。李某非常生气,误认为刘某来“滋事”,为给刘某点颜色,当即召集来几名社会无业人员,将刘某等人围住殴打,混乱中,刘某身中数刀,被人用刀砍倒在地。县城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刘某倒在血泊中,急送医院救治。后经法医鉴定,刘某的伤为轻伤重型。
在这起案件中,李某作为歌厅负责人,负直接刑事责任,被刑事拘留。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