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做好“特殊党费”收转工作全力支援抗震救灾
本台消息:
5月19日,市委组织部发出通知,要求市委各直属党(工)委认真做好“特殊党费”收转工作,全力支援抗震救灾。
通知指出,四川汶川发生特大地震灾害后,广大党员心系灾区,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纷纷为受灾地区捐款、捐物。根据中央组织部和省委组织部有关通知精神,尊重和鼓励党员通过党组织表达支援灾区的心愿,接受党员以党费捐款作为“特殊党费”转送地震灾区。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组织部门要积极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从实践党的根本宗旨和贯彻党的执政理念的高度,充分认识抗震救灾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牢固树立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观念,树立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观念,树立万众一心、共克时艰的观念,把抗震救灾作为当前最紧迫的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全身投入支援抗震救灾工作。要坚持个人自愿,尊重和鼓励广大共产党员积极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充分体现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为党分忧、为民解难。
通知要求,党员自愿交纳“特殊党费”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做好登记和收转工作,及时上交市委各直属党(工)委,市委各直属党(工)委要将收到的“特殊党费”及时上交市委组织部,由市委组织部统一转交。对交纳1000元以上“特殊党费”的,由中共中央组织部向本人出具“中共中央组织部《党费收据》”。
通知强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抗震救灾激发出的伟大精神为动力,统筹做好各项工作,以改革发展稳定的优异成绩支援灾区抗震救灾、重建家园。要注意发现和总结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在支援抗震救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努力营造众志成城、支援灾区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