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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区22名男职工领取生育补助金3万元
2008-5-22 15:55:00 本台记者 张铭

本台记者张铭、通讯员李洪善、张赵明报道:
妻子生孩子,男职工也能领取生育补助金。自2007年5月10日新的生育保险政策正式运行以来,淄川区已有22名男职工领取到生育补助金,总计金额3万元。
 新的生育保险政策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男职工配偶无工作单位、符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生育时,其生育补助金报销比例是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的50%。生育保险支付范围也从原来的流产、引产、正常产、剖宫产、并发症等扩大到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绝育及复通手术等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据悉,淄川区从2005年7月实行女职工生育保险制度以来,企业女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积极性高涨,惠及人数增加,截至目前,共有1476名生育女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867万元。

【关键词:劳动】【张铭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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