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台记者郭强、张铭 通讯员 王明君 贾玉威 杨朝顺 报道:
本报讯 5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对《淄博市粘土砖瓦生产用地管理规定》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刘池水,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春明、韩家华、薛安胜、曹在堂、张庆盈,秘书长王敦浦带队参加了执法检查。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周连华陪同检查。
此次执法检查由市人大常委会部分委员、市人大城环委组成人员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分成五个执法检查组,由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队分别到张店区、淄川区、周村区、临淄区、桓台县的部分粘土砖生产企业进行了实地察看,重点对粘土砖生产企业的现状及关停、转产、土地复垦等情况进行了检查,认真查找贯彻实施《规定》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征求了各区县的意见和建议。检查结束后,刘池水主持召开了执法检查组全体人员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淄博市粘土砖瓦生产用地管理规定》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
刘池水指出,《规定》颁布十年来,各级政府在思想认识上更加明确,下大力气做了很多工作,采取了强有力的措施,在整治粘土砖瓦生产用地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同时还存在一些问题,希望各级政府进一步提高认识,按照疏堵结合的原则,依法进行集中整治,坚决依法关停无相关批准手续且仍在生产的砖厂,保证粘土砖瓦生产用地管理规定在我市顺利贯彻实施。他强调,常委会各检查组要根据监督法的规定,认真起草执法检查报告,及时汇总情况,提交常委会审议。
会议结束后,各检查组进行了分组讨论,汇总情况,同时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博山区、高青县和沂源县人大常委会对本区县贯彻实施《规定》情况进行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