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台记者张铭、通讯员王昊天报道:
为确保抗震救灾工作顺利开展,我市下发紧急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救灾期间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工作。
通知要求,及时做好参加抗震救灾工作人员的工伤认定工作。凡参加此次抗震救灾的干部职工,包括国家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和其他职工,在抗震救灾工作中伤亡的,要及时认定为工伤。要简化工作程序,积极主动为工伤人员的工伤认定和待遇支付等提供全面高效的服务。
对于抢救工伤职工的医疗救治费,要及时优先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对于抗震救灾牺牲的工亡职工,要及时对其遗属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其他工亡待遇。当支付在震灾中因工伤亡职工工伤待遇出现基金不足的时候,要及时调用工伤保险储备金或调剂金,确保抗震救灾伤亡人员工伤保险待遇的及时和足额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