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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广播电视总台(局)举办法律知识讲座
2008-6-18 10:04:00 本台记者 邵伟

淄博市广播电视总台(局)举办法律知识讲座

本台记者邵伟报道:

618号上午,淄博市广播电视总台(局)举办法律知识讲座,我市法律宣讲团的崔冠军律师应邀就《物权法》的功能、意义、基本原则以及制定过程中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作了系统讲解,来自淄博市广播电视总台(局)机关和局属有关单位120人参加了参加了讲座听讲。

崔冠军律师就物权的概念、法律特征、物权法的立法原则、调整范围、权利限制、立法过程和框架结构等内容作了系统介绍,并着重讲解了物权法中涉及的当前社会关注、与公民财产权利直接相关的一些重要问题。据了解,2007316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于2007101号起实行。它是一部确认财产、利用财产和保护财产的基本法律,是调整财产关系的重要法律。讲座结束后市广播电视总台(局)副局长孙永绥对前一段时间总台(局)“法律进机关”活动进行了讲评,对下一阶段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关键词:公安】【邵伟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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