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各级人大集体学习《监督法》
本台记者邵伟报道:
6月19号,我市各级人大常委会和有关部门参加了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监督法》集体学习视频会。会议听取了相关辅导报告,传达了全国省级人大常委会负责人监督法培训班的主要精神,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高新亭作了重要讲话。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刘池水,副主任吴明君、韩家华、薛安胜、曹在堂、王世庆、张庆盈,副市长林建宁出席会议。
刘池水在会议上讲话,他指出,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切实提高对《监督法》重大意义的认识,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认真学习贯彻《监督法》,不断增强贯彻实施《监督法》的自觉性、坚定性和责任感,努力把我市的监督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刘池水强调,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准确把握《监督法》的精神实质,为进一步做好人大监督工作奠定坚实的法理基础。要不断强化党的观念,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监督工作的始终。要在监督工作中正确处理与政府和“两院”的关系,做到在监督中体现支持,在支持中实施监督。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行使职权,依靠集体的智慧保证监督权的正确行使。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切实增强监督工作的实效性,为建设法制淄博、和谐淄博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