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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整体素质,全面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活动。 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确定的六大环境建设和创建活动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全面组织实施好七大创建行动。 (一)实施服务型政府建设推进行动,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1、坚持和改进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扎实开展“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淄博”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努力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机关和组织。 2、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开展“创建文明机关、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促进机关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按照“认真、专业、务实”要求,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3、开展“行风万人评”活动,群众对党政机关行政效能和反腐倡廉工作满意度均高于90%。 4、建设好各级行政服务中心等各类集中办公的“窗口式”服务大厅,实行窗口式办公和“一站式”便民服务。 5、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完善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言人、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和公开电话等渠道,利用政务信息有效开展公共服务。 6、建立健全党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发挥好市长热线作用。加强“政风行风热线”建设,各级政府接受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监督。 (二)实施“平安淄博”建设推进行动,营造公正公平的法制环境 1、进一步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健全信息反馈机制和网络,加强基层联络员队伍建设,突出抓好基层治安管理,落实好联防、联动各项措施,坚持社区民警值班制度,居住小区技防、人防、消防达标。 2、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许可监管,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制,妥善解决突发性事件。 3、开展法律援助与服务活动,健全法律援助机构,开设基层法律服务热线,街道、社区居委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 4、广泛开展法律“五进”活动,推动法律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促进全社会依法办事,提高全社会法制意识。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的普及率≥80%; 5、认真开展“扫黄打非”活动,坚决打击卖淫嫖娼、聚众赌博等社会丑恶现象。坚决打击危害一方的黑恶势力,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不断增强居民群众的安全感。 6、切实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为进城务工人员提供劳动技能培训、务工介绍、子女就学等服务。做好孤寡老人、孤残儿童合法权益和流浪儿童救助工作。 (三)实施“诚信淄博”建设推进行动,营造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 1、组织开展“共铸社会诚信、创建服务品牌”、 “百城万店无假货”、企业“双百佳”等创建活动,推广建立诚信联盟。深化“放心工程”建设,不断扩大放心药店、放心粮油、放心市场等的覆盖面,培育一批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放心品牌。 2、广泛开展窗口单位为民服务创优活动,深化以窗口单位为重点的群众性创建文明行业活动,推动窗口单位提高服务质量,增强公信力,培育一批窗口行业优质服务品牌。群众对行业风气的满意度高于85%。 3、组织好服务品牌形象展示活动,发挥“淄博市精神文明建设十大服务品牌”作用,以优质服务品牌引领行业文明建设。在一线服务人员中继续开展“服务明星”评选活动,宣传展示优秀市级“服务明星”的服务风采,引导鼓励服务行业争创优秀服务品牌。 4、加快政府诚信体系建设,形成社会对政府部门承诺的监督网络,促进政府公开、公平、公正地行使社会管理职能。市民对政府诚信的满意度≥90%。 5、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评估和企业与重点人群信用信息互联网查询系统。在涉农服务、家庭装修、食品保健、医疗卫生、商业零售、银行保险等行业,完善信用体系,建立信用评估机制,规范行业行为。 6、开展“窗口”行业规范化服务活动。健全和完善社会服务承诺制、行政执法公示制和商品服务信誉制,建立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 (四)实施市民素质提升行动,营造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 1、发挥道德模范的作用,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倡导并自觉遵守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基本道德规范。大力弘扬诚信、务实、开放、创新的“淄博城市精神”,并为广大市民熟知。 2、广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教育和引导广大市民从具体的文明行为规范做起,自觉实践文明言行,提高文明素养,有80%以上的街道建立市民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 3、广泛开展公共交通礼让有序、公共场合和谐有序、公共环境整洁有序“三有序”活动,深入开展淄博市民公德100则系列实践活动,集中解决市民行为习惯和社会风气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4、深入开展为未成年人办百件实事活动,扎实抓好社会环境净化工程,开展“文明办网、文明上网”活动,加大以净化网吧、网络、网游、荧屏为重点的文化市场治理力度。探索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新路子,搞好“乡村少年宫”试点和推广工作。 5、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做好文化馆(群艺馆)评级工作,按照资源共享、共驻共享的原则,重点加强社区室内多功能文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组织好社区各类文化活动,确保每万人≥500平米。在公共图书馆设立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阅览室。 6、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组织开展“迎奥运全运、树文明新风”系列活动。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完善群众体育服务体系。 7、认真做好科普设施和科普队伍建设,保质保量完成科普村村通宣传栏和城市社区科普画廊建设任务,切实管理好维护好利用好。80%以上街道、乡镇建有科普活动场所,经常开展活动。 8、建立市民广泛参与的各类志愿者组织,充分发挥“顺义”、“善小”志愿者队伍带动作用,组织市民积极参与志愿者活动,踊跃参与慈善捐助、无偿献血等公益活动。 (五)实施市容市貌整治行动,营造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 1、开展好“建设生态文明”为民创城百件实事活动。结合创城测评指标要求,采取明确标准和时限、落实责任人员,通过媒体公示、社会监督、群众评价等形式,组织各区县、各部门开展好分层次办实事活动,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2、抓好城市重点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共设施配套,主要道路、公园、公厕等公共场所都要查缺补漏,加强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城市道路无障碍,规划建设好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小区无障碍设施。 3、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开展“倡导文明行车、创建和谐交通环境”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实施畅通工程,切实解决违章行驶、乱停乱靠、乱搭乱载和行人乱穿马路、乱闯红灯等问题,确保道路畅通。加快公共交通建设进度,提高城市公交车数量和城市公共交通分担率。 4、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以城市出入口、城中村、路边店、居民区、农贸市场和城郊结合部等为重点,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解决乱贴乱画、乱排乱倒、乱挂乱扔和垃圾管理上的卫生死角难题。开展好“垃圾不落地,文明在手中”活动,净化环境卫生。 5、开展公共秩序综合整治活动。组织好户外广告、店铺牌匾治理,加大对乱搭乱建、乱摆乱放的整治力度,在主要公共场所设置大型宣传创建活动和道德建设的公益性广告,数量不低于广告总数的20%。公用电话、邮箱、果皮箱、报栏等所有城市公共设施管理要落实责任,精心保护,减少人为损坏现象。 6、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加大对经营性公共卫生场所的管理,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卫生安全。建立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参保率,降低城镇登记失业率。 (六)实施生态环境优化行动,营造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 1、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突破口,结合绿色城市、园林城市、生态城市建设,实施新一轮碧水蓝天计划,进一步增强环保的“命门”意识,突出抓好以城市环境综合治理为重点的生态文明建设。 2、实施绿化和生态恢复工程。积极开展争创国家级生态园林城市工作,大搞植树造林、荒山绿化,突出抓好四宝山生态恢复、萌山水库生态工程和济青高速南线、胶王路等绿色通道以及昌国路立交桥绿化等重点工程,植造一批适于市民休憩的社区绿园。推进重点区域、流域的生态恢复和建设。 3、实施大气净化和污染防治工程。加大治理化工异味、机动车排气、烟尘粉尘扬尘污染的力度。继续抓好猪龙河、孝妇河、齐鲁石化排海管线以及张店东部化工区等重点流域、区域的污染整治,确保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抓好重污染企业的搬迁改造升级工作。 4、切实抓好节能降耗。组织开展好节能减排“九大行动十创建”活动,以节能、节水、节地、节材为重点,强化资源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和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努力形成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率的节约型增长方式。 5、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和养成实践活动。市级新闻媒体要开设专栏专题,开展“生态文明大家谈”活动,在机关干部中开展“建言环境保护,献策节能减排”专题调研活动。组织好市民生态文明论坛、生态文明知识系列讲座等活动,使生态文明建设深入人心。开展 “同住一个城、共建一个家”活动,组织志愿者队伍积极参加植树、护绿、保护河流等实践活动。 (七)实施文明创建深化行动,营造全民参与的共建环境 1、深入开展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机关、文明社区等群众性创建活动,动员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机关、文明社区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2、广泛开展创建和谐家庭、和谐校园、和谐企业等活动,融洽人际关系,群众对共享和谐创建活动的评价不低于75%。 3、深入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突出抓好各类服务品牌建设,加强“12345”行政投诉热线以及“110”、“148”、“12315”等市民服务热线建设,推出一批影响大、感召力强的服务品牌。 4、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文明共建活动。进一步深化“文明共建促和谐,携手建设新农村”活动和文明单位与农村龙头企业结对共建活动。全面促进军民、警民、村企等形式的共建活动。 5、选树典型,营造浓厚的创建工作氛围。新闻媒体要注重宣传好基层单位和广大市民群众在创建工作中的新变化、新经验,宣传推广一批创城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