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检查组来我市执法检查
本台消息:
6月24日,省人大常委会检查组来我市就《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并通报了前段时间省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对潍坊、德州、聊城进行的执法检查情况。
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高新亭参加在我市的检查并出席情况通报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崔曰臣、刘玉功参加在我市的检查,副省长王随莲汇报了我省贯彻实施条例的情况。市领导刘慧晏、周清利、刘池水、宋军继、陈勇、吴明君、薛安胜、王世庆、段立武等陪同有关活动。
省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听取了市委副书记、市长周清利代表市政府作的工作汇报,实地检查了淄博市中心医院、张店区科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视察了桓台县文体中心、东岳集团。
高新亭在情况通报会上讲话。他说,通过检查,感觉淄博市各级领导干部精神状态好,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思路新、工作实、措施得力。对“4·28”胶济铁路特别重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及时,对口支援地震灾区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保持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高新亭指出,《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实施一年来,淄博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狠抓落实,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从这次执法检查的情况看,各级各部门对条例的贯彻落实非常重视,明确了工作目标和责任。对药品使用的监管,规范采购渠道,强化验收登记,严格药学技术人员的资格审查,建立健全了网络监管系统,保证了药品监管工作的社会透明度,营造了依法用药的社会环境。
高新亭强调,药品使用安全问题关系重大。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从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条例、推动用药安全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自觉性,把贯彻实施好条例作为为民服务的具体行动。要不断创新思路,强化工作措施,建立健全药品安全使用管理的长效机制,积极有效地依法开展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的安全,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推动药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积极营造药品安全使用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加强领导,继续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靠上抓,业务部门具体抓,认真落实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进一步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依法维权、依法用药、依法监督的良好氛围。要把依法行政作为履行监管职责的基本方式和提高执法能力的基本要求,依法规范权力、依法履行职责,实现药品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的法制化、程序化、规范化。要坚持常抓不懈,牢牢抓住药品使用环节存在的质量隐患和热点问题,加大工作力度,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切实把我省药品使用质量安全工作抓实抓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