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逞凶 两男子“住”进拘留所
本台记者邵伟、通讯员李淑娟、邢军报道:
闲暇之余,与朋友、同事小酌几杯本是幸事。但是有些人却把握不住分寸酒后闹事,结果搞得大家不欢而散,自己也“住进”拘留所接受“教育”。近日,张店公安分局体育场派出所就处罚了两名这样的男子。
8月30号深夜,临朐来张店打工的刘某与朋友在自己的暂住处喝酒,喝到尽兴处几人嗓门越来越大,使楼下住户无法休息,楼下居民找上楼来与其理论,刘某非但不赔礼道歉承认错误,反而顺手抓起两个啤酒瓶朝楼下扔去,接着又借着酒劲拿了一把砍刀冲到楼下住户家,将楼下居民门窗玻璃砍碎,将居民王某的父亲左手小指砍伤。体育场派出所民警及时出警制止了刘某的行为,经过详细调查取证,对违法人员刘某给予拘留15日并处罚款500元。
无独有偶,9月2号,酒后故意伤害违法人员王某也受到拘留10日并处罚款200元的处罚。9月1号晚上10点,王某与同事在张店东三路与人民路路口饭摊上喝酒,当时两人要了4杯扎啤,不过8元钱,但是喝完酒后,王某借着酒劲拒付酒钱,后与摊主发生了争执,在争执过程中王某拿水果刀将摊主的左脸和前胸划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