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频道领导 新闻采访部 新闻编播部 综艺节目部 广告部 本网动态 频道简介 广告推介 节目时间
当前位置:首页>> 本市新闻—第26991篇文章>>正文
高青县花沟镇耿家小学:开展法律宣传月活动
2008-12-3 12:20:00 本台记者 史娜

 

124是全国法律宣传日。为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122高青县花沟镇耿家小学 “法制宣传月”活动拉开帷幕学校结合自身实际,把法制教育纳入课堂教学。

活动月期间,班主任老师利用班队会时间,带领学生重点学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学校还通过开展“国旗下讲话”、手抄报比赛、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广泛宣传法律知识。使学生认识到未成年人应有的权利以及未成年人受到的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等方面的法律知识。使教师进一步明确教学过程中要依法执教,尊重学生,尊重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学校向社会张贴有关法律法规标语百余条,印发法律知识宣传材料1000余份,向社会广泛宣传法律知识。通过活动的开展,不仅使广大师生深入地了解了相关法律知识,也懂得了如何做一个知法、懂法、学法、守法的合格公民,从而提高了他们自觉遵守法律意识。

(通讯员:耿家小学 刘中敏耿波)

【关键词:耿家小学】【李馨 编辑】
 相关新闻
  • 耿家小学建起百米“交通安全长廊” [2008-5-29]
  •  淄博新闻广播版权与免责声明   虚假新闻举报电话:0533—6212043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淄博新闻广播或淄博广播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频、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淄博新闻广播或淄博广播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淄博新闻广播或淄博广播网”,违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淄博广播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方式: 电话:0533--6212351

    top
    blank Copyr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 2007-2010 www.zbradio.com/1143 版权所有:淄博广播网
    淄博新闻广播网由淄博人民广播电台和淄博时空联办 设计制作:张铭 Email:zbzhangming@163.com
    地址:山东淄博张店华光路广电大厦17F 邮编:255008
    鲁ICP备050453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