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警情播报(4月8日-4月15日)
4月8日至4月15日,淄博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共接报有效警2704起,全市社会治安秩序总体良好。
网上购车谨防被骗
使用互联网购物可以让人足不出户就能买到想要的东西,极大方便了人们的生活。但一些犯罪分子却将罪恶之手伸向了互联网,在网上发布虚假信息,趁机实施诈骗。4月9日,市民王先生在互联网上看到一则出售二手车的信息,便联系对方。对方称有一辆帕萨特轿车,没有车辆手续只有行驶证,卖价12000元。王先生同意购车后,对方又约王先生4月10日在淄博商厦停车场看车,对方让王先生向名叫“范顺东”的账号内汇300元的“看车费”。王先生汇钱后于4月10日12:00许,在淄博商厦停车场看到了对方电话中所讲的车牌号为鲁CB0921的帕萨特轿车。当王表示满意后,对方又让王将剩余的11700元现金汇到账号“6221884530001995292”内,王先生汇完钱向对方要车钥匙和行驶证时对方失去联系,王先生意识到被骗。
无独有偶,4月12日13时许,暂住张店百盛花园的李先生向公安机关报案称,4月8日在通过QQ聊天时发现有人卖摩托车,4月10日,他向对方指定的建行账号上汇入300元运费。4月12日,对方说摩托车到货,让其又汇入2000元货款去提车。李先生准备去提车时,对方又让汇5000-10000元风险担保金,此时李先生方意识到被骗。
警方提醒:一些骗子利用人们贪图便宜的心理,在网上发布卖车的虚假信息,引诱人们上钩。此类案件隐蔽性较强,受害人与犯罪嫌疑人不能见面,只是通过电话和网络联系,不能确定货物和卖主身份的真伪,给交易带来很大的不确定性因素。同时,这类交易由于没有真实资料可查,也给公安机关破案带来难度。因此,提醒市民进行网上交易时要小心谨慎,不要轻易汇款,以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