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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号被盗 责任在谁


本台记者 王守鹏 2008-3-12 8:44:00

卡号被盗 责任在谁

前两天,市工商局3.15举报中心接到一个特别的投诉,有市民反映自己在网通公司办理的小灵通被人盗号,并且被盗打了七、八百元的电话费。

——话费多了

在市工商局,记者见到了前来投诉的杨先生。杨先生告诉记者,自己在中国网通淄博分公司办理了与固定电话捆绑的小灵通业务。从20066月到20076月一直没有发现异常,直到去年七月,当初办理该业务时网通公司赠送的小灵通手机坏了,只好拿去维修。

(录音:20065月份他当时开通了一个同号业务,我就办理了一个,就用了一年左右的时候出现问题了,维修的时候,我反复修了好多次,结果就是没有修好。没有修好呢,他就把我交的一百块钱的维修费退给我了,维修收据和证明也收回去了,因为没有修好,就不能用了。)

杨先生说,自从这小灵通坏了以后,他就把它放在家里,一直没用过。直到去年10月,他去交电话费时才发现,这话费突然增加了好几倍。开始时,他还以为是捆绑在一起的固定电话打多了,可从那之后的11月、12月,这电话费是越来越高。

(录音:这个小灵通从8份开始就没有用过因为坏了,一直在我办公室放着,这个也可以从话费上查出来,是不是一直在张店用着,在10月份的时候,我的长话费在200多块钱,我当时没有考虑到小灵通能出现问题,我当时还以为是员工打的,我就把所有的电话拆了下来,结果交10月分的时候,长话费成了300多块钱了,着我就产生怀疑了,这样以后越来越多了,我就赶快去了网通,结果一查全市小灵通打的,当时我很吃惊啊,小灵通怎么会用着呢。

杨先生到网通公司一查才发现,绝大部分电话都是从菏泽打出的,同一个电话号码最多打了58次,最长的一次达到了半个小时。这时,杨先生才明白自己的小灵通被盗号了,思来想去,他觉得网通公司该为此事负责。

(录音:从来没有上别的地方维修过,就坏了那么一次,就修了那么一次,并且修了一次没有修好,我在也没有用,这个长话费就发生在我维修小灵通之后,在菏泽用的。这个我都很奇怪了,我是作为消费者,我不知道这么专业的问题啊,我甚至不知道小灵通出了市还能用,这个你们都没有告诉我啊,再说我之前你看看有没有向菏泽打的电话,这个你们都可以查出来啊,而且这个电话是在菏泽给菏泽打的电话啊。)

日前,杨先生与淄博网通公司的工作人员,在市工商局调解此事,但是淄博网通公司的工作人员认为,卡号被盗的责任不能全推到自己身上。

(录音:(淄博网通公司工作人员):你要求话费减免也要有理由,你有什么理由?(杨先生):理由就是在使用你们的小灵通的过程中发生了问题,维修以后发生了问题。(工作人员):你有什么证据证明就是我们网通的维修人员盗了你的号呢?(杨先生):那是你的问题,我用的是你的产品。(工作人员):你又有什么证据证明你这机器没有让别人借用过,没有让别人维修过呢?(工作人员):你这成了抬杠了。(工作人员):对啊,所以我们无法判定,我们只能重一些事实的依据。)

随后,淄博网通公司提出了免除杨先生08年一月份全部话费、一月份以前的话费减免三分之一的处理办法。但是杨先生对此不能接受。针对杨先生遇到的问题,记者采访了淄博康桥律师事务所李志强律师

(录音:从双方民事纠纷的角度来看,杨先生很难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也就是说他很难证明他没有使用这个小灵通,但是另外一方面,网通公司既然提供了这个服务,他就应当保证消费者在进行消费的时候的一种安全,而现在杨先生的号码被他人复制,网通公司应当采取适当的技术上的手段来弥补这种漏洞。)

李律师认为,由于当事双方都很难撇清自己在这一事件中的责任,所以目前还很难认定,而象这种技术上比较复杂的问题,应当向公安机关报案。

(录音:因为根据我国刑法以及刑法的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复制他人号码,盗打他人电话的行为是一种盗窃的行为,因此我们主张杨先生尽快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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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谦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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