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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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台记者 王守鹏 2008-3-14 9: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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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公司方便了百姓生活,但也有市民寄东西寄出了烦恼,张店的王先生就遇到了这样一件事。 文件名:快递公司 (录音:昨天我让一个快递公司帮我寄一个包裹,他的名字叫金旭快递有限公司,我的那个快件是发往德国的,当时我把这个快件的情况和他说了,他们说要260元钱,后来说长要300多块钱,后来就把东西给拿了去了,昨天晚上呢又说不行了要涨钱,说要涨到1000块钱900块钱,这是做买卖吗,钱已经付了,单子已经开了,怎么能接着反悔了呢,这样我说要找你们经理要说一下,经理也没有给我电话,这不今天把东西给我送回来了,钱我也没收,我想问一下市民声音这个事怎么处理好。) 记者与金旭快递取得了联系,工作人员表示,造成这样的问题责任不在他们: (录音:他刚开始跟我说他这个货是一米半长,我说那个货抛不抛,他说不抛,后来他拿过来以后按那个抛过货,他刚开始说的是一根钢管,钢管一般不都是直的吗,结果他那个是一个弯的,我们接着给他打电话,具体的情况业务员也不知道啊。) 对于这种情况新科律师事务所的赵东律师认为: (录音:相关的法律是这样规定的,就是要约和承诺确定了以后,具有法律效力,但是有一种情况,显示有失公平的或是存在重大误解的,由于一方的过失,他可以请求人民法院给予撤销,对于听众反映的问题,如果快递公司没有明确证据表明存在重大误解,那就不属于可撤销的范围,就必须履行合同,如果造成损失,必须要承担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