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病能报销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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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台记者 邵伟 2008-4-10 16:2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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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的高先生打来电话说,自己的母亲有冠心病,不知道能不能通过城镇医疗保险来报销: ——报销慢性病 录音:今早我听电台新闻说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我母亲有冠心病,新农合不是都有那个慢性病门诊可以报销吗,有十种还是几种我也忘了,我想问一下咱这个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这个冠心病能不能报销?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张店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科,工作人员答复说: 录音:他母亲不知道属于什么情况,是属于城镇职工还是我们一般的城镇居民,居民这块慢性病还没开始弄呢,没有慢性病报销这一说,现在还没有城镇居民这一块,城镇职工可以,正是退休的或是在职的,都可以,都可以享受这个慢性病。 据了解,属医保范围的慢性病有35种,包括糖尿病、高血压,类风湿病,恶性肿瘤、白血病,门诊的放化疗,尿毒症的门诊透析,气管脏器移植抗排异的治疗等等。经专家组鉴定为慢性病的,发一个慢性病病例,持病例去指定的药店和医院就诊买药。 如何才能办理慢性病呢,这位工作人员解释说: 录音:(怎么办理?)他需要拿着近一年的慢性病的病例的复印件还有诊断证明书相关化验单据,报告单这些东西,然后还需要两张彩色照片,交到他所在的单位,由单位统一汇总,填写慢性病鉴定登记表,然后报送到如果张店区的话就是张店区人民医院,然后那里上半年是4月15号到30号,下半年是10月15号到31号组织一个就是专家组的统一的一个鉴定,集中鉴定,鉴定好了符合的话给他发一个慢性病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