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市民声音 > 正文  

公共维修基金可以不交吗


本台记者 刘江帆 2008-4-21 16:42:00

一位听众给市民声音打来电话反映自己在恒家园买了套商品房,在缴纳了五项开口费后,有被告知需要再缴纳公共维修基金。

(录音:我在恒家园买了房子,那个公共维修基金是不是可教可不交?我在交了五项开口非后,他说要在交一个煤气费差价,说煤气公司不按照27一平方执行,再一个就是还让我交一个公共维修基金,我对他的物业不放心,我想问问如果我要退房会不会产生违约。)

张店区物价局价格监察所答复,公共维修基金属于必须缴纳的费用。

(录音:公共维修基金是按照房价的2%交给房管局,这个费用是用于房屋公共部分的维修保养的,这个钱必须要缴,这个钱放在房管局的物业管理办公室,牵扯到大型维修维护动用这个资金。)

山东普正律师事务所杨光磊主任解释,这位购房者如果要退房,应该看合同具体怎样约定,如果购买的房屋出现合同中约定的情况,那么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如果没有出现合同约定的情况,退房则属于违约,要根据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公共维修基金可以不交吗 - 淄博广播网 http://www.zbradio.com
【张谦 编辑】
 【评论】【 】【关闭
相关链接

  • 坍塌的桥梁谁来管 [2008-4-25]
  • 谁的责任 [2008-4-25]
  • 市民声音:股市放量暴涨 股民应谨慎理智 [2008-4-25]
  • 市民声音:能为我上门办理身份证吗? [2008-4-23]
  • 带病复原问题 [2008-4-23]
  • 小灵通详单 [2008-4-23]
  • 学籍问题 [2008-4-23]
  • 市民声音:充满荆棘的打工路 [2008-4-23]
  • 市民声音:何时菜地变花园? [2008-4-22]
  • 一次独生费 [2008-4-10]

  • 热 点 专 题

    各 项 服 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