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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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台记者 李娜 2008-5-7 16:3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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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一位听众为家里老人加入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他咨询个人帐户是否可以累计: 文件名《居民帐户》 (录音:入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交120元钱,我想问问,这钱今年不住院,不买药,能不能向下一年转,下一年再交120元钱,他卡上能不能成240元钱,我想问这个事 记者咨询了淄博市社会和劳动保障局12333咨询热线,工作人员答复说,按照规定,所交费用要计入居民医保社会统筹基金里面,不能返还。 (录音:这个不会,交了120元钱,如果发生了住院费用,可以通过居民医保基金来给他支付,如果今年他没发生费用,这块,就给他计入,居民医保社会统筹基金里面,不会返还给他。) 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后如何报销有关医疗费用呢,12333咨询热线工作人员介绍: (录音:住院这个根据住院的等级来确定,一级医院在扣除300元的起付标准以后,保险比例,他在符合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报销费用,报销60%,二级医院在扣除500元的起付标准以后,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55%。三级医院扣除700元的起付标准,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50%。 他参加居民医保,主要是为了给他报销住院医疗费,他在参保登记的时候,可以选择一家社区医疗机构,作为他本人的定点医疗机构,然后在一个年度以内,本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按照百分之十五的标准给他支付,年内最高限额是40元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