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频道领导 新闻采访部 新闻编播部 综艺节目部 广告部 本网动态 频道简介 广告推介 节目时间
当前位置:首页>> 市民声音—第25485篇文章>>正文
淄博警情周报(9月29日至10月5日)
2008-10-7 16:14:00 本台记者 邵伟

淄博警情周报929105

 

【治安情况分析】

■ 国庆节期间全市社会治安秩序持续良好 全市公安机关组织民警近万人次上岗值勤,认真落实各项安全保卫工作措施。全市没有发生有影响的刑事案件和重特大交通、火灾事故,各公共场所、旅游景点和节庆活动秩序良好。

110接处警情况

国庆节期间,共接报有效警情3229起。其中,刑事警情126,治安警情627,交通事故659起,火灾51起,纠纷661起,求助619起,咨询、投诉、举报475起,其他11起。

   ● 特别提示 

节日期间,有两类盗窃案件发案相对突出,敬请广大市民节后提高警觉,加强防范。一是入户、入院、入室盗窃财物案件。发案时间主要集中在市民外出购物、旅游、娱乐、走亲访友等家中长时间无人的时段。各居民区的物业管理部门要根据小区居民作息特点,加强重点时段的巡逻守护和对可疑人员的盘问,预防违法犯罪。楼房的低层住户,尽量加装防盗窗,提高自身防盗能力。二是盗窃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案件。车辆被盗地点主要在居民小区或医院、学校、饭店等公共场所附近。发案时间集中在中午和晚上。从发案原因来看,部分市民防范意识不强,防盗措施落实不到位是一个重要因素。建议市民停车时一定要将车锁好,并停放在有人值守的停车场或储藏室内。到公共场所时一定要将车放到存车处,不要贪图节省停车看管费而将车辆随意停放。

【便民服务】

    问:如何申报机动车运载超限不可解体物品许可?

答:申报许可条件:机动车在公路、城市道路上运载超限物品,其几何尺寸和重量达到或超过《公路法》第五十条、《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应当由交通主管部门或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再指定其行驶时间、路线、速度。申办单位须对途经线路先行踏勘,提出行驶时间和路线。

办理程序:超限运输的承运单位应当如实向起运地交警部门提供货物外形几何尺寸和重量证明文件、行驶证、经办人身份证明等材料。起运地所在地交警大队对车辆及行驶证,对超限物品的基本情况(外形几何尺寸、重量、是否可解体等)、装载状况以及其它可能影响道路通行安全的情形进行查验。起运地交警部门根据车辆查验情况,指定机动车运载超限物品的行驶时间、路线、速度,并发放《山东省运载超限物品车辆通行证明》。

办理时限:在申报手续齐全的情况下,立即办理。

申报材料:经办人身体证明;车辆行驶证;货物外形几何尺寸和重量证明文件。

收费标准:行政许可不收费,《山东省运载超限物品车辆通行证明》每证5元。

【关键词:公安】【邵伟 编辑】
 相关新闻
  • 白塔镇国家村以丰富多彩的系列活动喜迎九九重阳节 [2008-10-7]
  • 有点冷空气 但是不要怕 [2008-10-1]
  • 驻淄海军某部官兵举行隆重升旗仪式 [2008-10-1]
  • 丰富农民业余文化生活 共创精神文明新农村 [2008-10-1]
  • 国庆动物园里看猕猴 [2008-9-28]
  • 市公安局举行理论中心组读书会 [2008-9-27]
  • 我市将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2008-9-23]
  • 白塔镇三措并举抓好三秋生产 [2008-9-22]
  • 加强秸秆禁烧 确保不出现违规焚烧现象 [2008-9-22]
  • 高青县公安局唐坊派出所加大巡逻力度 确保辖区秋收秋种治安稳定 [2008-9-22]
  •  淄博新闻广播版权与免责声明   虚假新闻举报电话:0533—6212043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淄博新闻广播或淄博广播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频、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淄博新闻广播或淄博广播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淄博新闻广播或淄博广播网”,违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淄博广播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方式: 电话:0533--6212351

    top
    blank Copyr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 2007-2010 www.zbradio.com/1143 版权所有:淄博广播网
    淄博新闻广播网由淄博人民广播电台和淄博时空联办 设计制作:张铭 Email:zbzhangming@163.com
    地址:山东淄博张店华光路广电大厦17F 邮编:255008
    鲁ICP备050453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