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问失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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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台记者 冯丽萍 2007-8-30 15: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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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的叶女士是个下岗职工,她给大众传呼打来电话询问一些关于下岗职工的问题。 (录音:我想问问失业证不审验是不是就作废了?我是高青的,淄博市规定300元的失业补助金是不是我们高青没有啊?) 记者就叶女士的问题咨询了市劳动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说 (录音:记者:失业证多久一审呢? 一般是一年一审。 如果不审验的话是不是就作废了?对,不审验的话就是作废。 下岗职工是不是还有多少钱的失业补助金啊? 对,一个月是336元。 那是不是所有的下岗职工都可以领取这个钱呢? 领取失业金有三个条件,符合条件的才可以领取的。一,单位必须符合交纳失业保险满一年以上。二,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三,必须参加失业登记,有求职要求。那咱们淄博市规定的一个月336元,高青有没有呢? 这个咱们淄博市都是一样的,都有,只要符合相关条件就可以申请领取。) 那么叶女士您要看一下自己是不是符合劳动局工作人员所说的几种条件,如果符合的话,您可以到高青县劳动局去进行申请领取就可以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