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属补助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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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台记者 孙荣娟 2008-10-9 10:3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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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时候,我们大众传呼播出了周村的 录音:(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遗属,这个说的是老工人,老工人也要审批,再一个它上面写的是一般工龄,估计也应该是有一些材料,档案都丢失了也没有什么证据证明了。)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建国前的分三种情况,离休、老工人和退休,其中离休和老工人都享受高20%的补助待遇,离休和老工人都要有审批表,都需要相关部门的认定,现在档案没了,无法提供相关的资料,所以只能按照退休来办理。随后记者又来到了张店区粮食局。 录音:(原来他的补助比别人高20%,我们也是根据这个文件来的。既然一直根据这个文件,现在转出去了,为什么又不根据这个文件了呢?因为转出去以后,市保险处给确定的。市保险处是根据你们提供的表来确定的,就是档案丢失了里面的一些表,没有办法提供给他们,他们没办法办理。到底这个档案是怎么丢失的现在真是很难说,我的意见是既然已经办到这个程度,就先去办了这个手续,先去把这个钱给领回来。一直在和他的企业协调这个事情,但是企业现在不认可,这只能说我们努力去做这个事情,尽量让企业接受这个情况。) 最近 录音:(基本上解决了,签了个协议,有粮局、粮店盖的章,我们的签字,就是说由劳动保障事业处每月发放280元,又粮店发放20%,56元,由粮局监督。你觉得处理结果满意么?还算是满意吧,由大众传呼出面吧,总算是解决了。) 录音:(档案法有这个规定,你这个档案放在那他们是有义务给你保管好的,如果档案丢失,给自己造成损失的话,他们要承担这个责任。第一步是不是应该走劳动仲裁呢?对,法院对这个劳动争议有一个司法解释,因为这个档案发生争议的话,那么是属于劳动争议,如果是认为过了时效,或者是因为其他情况不以受理的话,可以在十五天以内去法院起诉。) |